问题 | 公证遗嘱的程序解析 |
释义 | 一、公证遗嘱的程序解析 公证遗嘱有如下流程: 1.被继承人依法提出申请; 2.公证处受理; 3.遗嘱的审查,遗嘱公证应由两名公证人员共同办理,公证员办理遗嘱公证应当遵守回避程序; 4.批准出证,在十五个工作日内,依法领取公证书。 二、遗嘱继承公证需要什么资料 1.立遗嘱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 2.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的所有权证明。如房屋产权证书、银行存折等。 3.书写遗嘱的草稿。如果遗嘱人不会书写遗嘱,或书写有困难,可以在公证员面前口述,请公证员代书。 遗嘱公证,是指公证机关对遗嘱人立遗嘱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给以证明。它要求遗嘱人必须在公证员面前订立遗嘱,然后由公证员对遗嘱的内容和遗嘱人的签名给以证明。经过公证的遗嘱,有如下好处: 1.遗嘱的内容和形式都符合法律规定,所立遗嘱有效。 2.遗嘱内容不易被篡改和伪造。 3.有利于保证遗嘱效力的实现,保护遗嘱人和遗嘱受益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因遗嘱引起的继承纠纷的发生。 ![]() 三、公证遗嘱应当采取什么形式 公证遗嘱采用打印形式。法律网提醒您,遗嘱人根据遗嘱原稿核对后,应当在打印的公证遗嘱上签名。遗嘱人不会签名或者签名有困难的,可以盖章方式代替在申请表、笔录和遗嘱上的签名;遗嘱人既不能签字又无印章的,应当以按手印方式代替签名或者盖章。有前款规定情形的,公证人员应当在笔录中注明。以按手印代替签名或者盖章的,公证人员应当提取遗嘱人全部的指纹存档。|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