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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交通事故车辆鉴定费用的责任分担
释义
    一、交通事故车辆鉴定费用的责任分担
    交通事故鉴定费需要保险人承担。保险人、被保险人为查明和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和保险标的的损失程度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当事人支付的鉴定、评估费用属于为查明事故原因、车辆损失程度所支付费用范畴。故应由保险人在保险金额外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四条
    保险人、被保险人为查明和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和保险标的的损失程度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
    二、交通事故鉴定注意事项有哪些
    交通事故鉴定注意事项有:
    1.当事人应与鉴定人员积极配合,主动提供相关的伤情资料、物证和检材,如实接受鉴定人员的询问、调查和检验。
    2.在鉴定过程中不得弄虚作假、提供伪证,如提供伪证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3.当事人不得私自更改法医鉴定书的内容,否则该鉴定书无效。
    
    三、何时可以对交通事故鉴定提出异议
    法律网提醒您,可以对交通事故鉴定提出异议并重新申请鉴定的情况是:
    1.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
    2.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
    3.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
    4.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对有缺陷的鉴定结论,可以通过补充鉴定、重新质证或者补充质证等方法解决的,不予重新鉴定。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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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3 15:18: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