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权转让手续应如何办理 |
释义 | 一、股权转让手续应如何办理 办理股权转让的手续: 1.首先股东会决议:向除了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股权,由转让股权的股东提交股东会一起讨论表决;股东之间转让股权的则不需经过股东会表决同意,只要通知公司及其他股东即可; 2.转让人和被转让人签订转让协议; 3.公司向新持股人改具出资证明,并工商局办理变更登记。公司受让股权召开公司股东会,研究收购股权的可行性,分析收购股权的目的是否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并对收购方的经济实力经营能力进行分析,严格按照公司法的规定程序进行操作。 二、股权转让前的债务由谁承担 1.股权转让并不影响公司对外负债的承担,转让前后的公司债务都应由公司对外承担。 鉴于公司股东“有限责任”的法律规定,股东作为出资人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而不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股东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权,并不会减少公司财产,也不影响公司的持续存在。 对债权人而言,目标公司是承债主体和清偿主体,独立于股东而依法承担债务,与股东的股权转让不构成相互制约。通俗的讲,不管股东是否转让股权,公司的负债都是由公司自行承担,与股东无涉,与股权转让与否无涉。 2.股权转让过程中,出让方有如实充分披露公司债务的义务。 虽然公司债务与股权转让不构成相互制约,但在公司股权转让过程中,转让方应当本着诚信的原则,区分公司债务的不同情形,作出合法合理的处置。出让方负有告知义务,应当充分如实披露目标公司债务的相关信息,让受让方充分预判风险,作出受让与否及合理价值判断的选择。 对于出让方故意隐瞒真相,没有真实、全面地向受让方批露既有负债或潜在负债的,属于违反信息批露义务的行为,违反了出让方有关公司债务的陈述与保证义务,需要依法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股权转让过程中,受让方应当注意与出让方明确约定债务分担问题。 在股权转让过程中,受让方仍应十分重视与出让方明确约定公司债务分担问题。一旦发生此类纠纷,股权转让合同中的相关约定将成为受让方追偿的制胜法宝。 三、股权转让需要什么资料 法律网提醒您,股权转让须提交下列材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经办人身份证明;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3.向原股东以外的人转让的,需提交原其他股东关于变更股东的决议原件; 4.公司章程修正案(经公司盖章的); 5.股权转让协议 ( 涉及国有产权的,提交国有产权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股权转让协议还应经产权交易机构鉴证;不涉及国有产权股权转让的,股权转让协议应当办理公证或鉴证); 6.新股东的资格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 7.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原件; 8.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股权必须报经审批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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