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案件中女方应该如何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
释义 | 一、离婚案件中女方应该如何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1.女方要拿出证据证明孩子不适合跟男方生活在一起的; 2.孩子在两周岁或者哺乳期以内,跟母亲在一起生活更有利于孩子成长的; 3.女方可以证明自己比男方更有经济能力,更能为孩子提供优质生活,有助于孩子成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二、没抚养权的一方有哪些权利 没抚养权的一方有如下权利:监护权、探望权、教育权、保护权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三、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可以变更吗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可以变更,而且是随时可以变更。法律网提醒您,变更孩子的抚养权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协商变更,另一种是起诉变更。协商变更指的是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子女抚养权变更协议。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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