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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婚前财产公证是否必须进行
释义
    一、婚前财产公证是否必须进行
    婚前财产公证不是必须进行的。
    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是有形财产还是无形财产,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护。为了明确个人财产不与婚内的共同财产进行混淆,或者避免婚内的财产纠纷或者离婚时的财产纠纷,双方可以办理婚前财产公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婚前财产公证的程序
    法律网提醒您,婚前财产公证的步骤有:
    1.提出书面公证申请;
    2.审查申请。即对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性、合法性、充分性,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查;
    3.核准公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条
    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三、婚前财产公证要准备的材料
    办理婚前财产公证需要的资料如下:
    1.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申请人的未婚证明、已婚的要带上结婚证;
    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带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
    3.经协商一致达成的协议书。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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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5 20:13: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