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面对股东挪用公司资金如何妥善处理 |
释义 | 一、面对股东挪用公司资金如何妥善处理 面对股东挪用公司资金妥善处理的方式是数额较大的可以报警处理,挪用资金数额较大的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挪用资金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挪用资金罪的追诉时效是多久 挪用资金罪的追诉时效为十年。挪用资金罪,根据我国《刑法》和有关司法解释规定,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的行为。刑法关于追诉时效,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 2.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 3.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 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 ![]() 三、股东挪用公司资金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挪用公司资金罪立案标准是挪用本单位的资金,如果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的并且超过三个月的时间仍然没有归还的情况之下,就可以对此立案处理,如果挪用资金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进行经营活动的,也可以对此立案。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超过3个月未还的; 2.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进行营利活动的; 3.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5000元至2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