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作居住证申请原因怎么填写 |
释义 | 一、工作居住证申请原因怎么填写 工作居住证申请原因可以填写由于工作原因常住、特此申请居住证或留在该地创业、特此申请居住证。工作居住证申请应写明申请人基本身份信息、申请人工作单位名称与工作地址、申请人户籍所在地住址与现居住地住址、申请原因与现居住事由。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四条 居住证登载的内容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居住地住址、证件的签发机关和签发日期。 二、办理居住证需要哪些资料 法律网提醒您,居住证办理需要的材料如下: 1.本人居民身份证; 2.本人相片(系统无法获取相片的申领人需提供); 3.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 三、办理居住证耗时多长 办理居住证耗时15日左右。申领人需持居住证受理回执单、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或原籍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领取居住证,公安机关应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发,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发的可延长至30日。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九条规定,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 引用法条: [1]《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四条 [2]《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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