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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不分皂白的战争手段
释义

不分皂白的战争手段indiscriminate means ofcombat

在战争或武装冲突中,具有全面进攻性而对一般平民居民以及物体和军事目标不加区别的战争手段和作战方法。1907年海牙《陆战法规和惯例章程》第25条规定:“禁止以任何手段攻击或轰击不设防的城镇、村庄、住所和建筑物”,第27条规定:“在包围和轰击中,应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尽可能保全专用于宗教、艺术、科学和慈善事业的建筑物、历史纪念物、医院和病者、伤者的集中场所,但以当时不作军事用途为条件。”1949年《关于战时保护平民的日内瓦公约》第14条和第18条规定不得攻击医院和安全地带,第15条规定得设立中立化地带。这些规定都表明,在战争或武装冲突中,交战国或冲突国应当对军事目标和一般民用物体、受特殊保护的物体和地带予以区别对待。《1977年日内瓦第一议定书》第51条明确提出:“禁止不分皂白的攻击”。并且列举了“不分皂白”的攻击是:(1)不以特定军事目标为对象的攻击;(2)使用不能以特定军事目标为对象的作战方法或手段;(3)使用任何将平民居民或民用物体集中的城镇、村庄或其他地区内许多分散而独立的军事目标视为单一的军事目标的方法或手段进行轰击或攻击;(4)可能附带使平民生命受损失、平民受伤害、平民物体受损害、或三种情况均有而且与预期的具体和直接军事利益相比损害过分的攻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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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 5:1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