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产继承公证处操作流程详解 |
释义 | 一、遗产继承公证处操作流程详解 1.填写《公证申请表》; 2.提交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开具《死亡户口注销单》原件以及遗产的权属证明和其他材料; 3.公证机关进行审查; 4.审查通过后,予以公证。 《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二、办理继承公证需要什么 1.当事人的身份证件; 2.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3.全部法定继承人的基本情况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4.其他继承人已经死亡的,应当提交其死亡证明和其全部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5.继承记名财产的,应当提交财产权属(权利)凭证原件; 6.被继承人生前有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的,应当提交其全部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原件; 7.被继承人生前与配偶有夫妻财产约定的,应当提交书面约定协议; 8.继承人中有放弃继承的,应当提交其作出放弃继承表示的声明书; 9.委托他人代理申办公证的,应当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 10.监护人代理申办公证的,应当提交监护资格证明。 ![]() 三、遗产继承公证的费用 法律网提醒,遗产继承公证费是按受益额的2%计算的,最低收取200元,由公证机构收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当事人应当按照规定支付公证费,当事人拒绝按照规定支付公证费的,公证机构依法不予办理公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四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规定支付公证费。 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公证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减免公证费。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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