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能抵押的不动产有什么 |
释义 | 一、不能抵押的不动产有什么 不能抵押的不动产有宅基地,自留山,自留地等农村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等。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九条 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权; (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三)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 (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二、不动产抵押的合同有什么生效条件 1.抵押合同内容是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 2.合同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公序良俗; 3.抵押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三、不动产抵押登记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法律网提醒您,不动产抵押登记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合法拥有房地产权; 2.房地产无抵押、查封等限制房地产权利的情况; 3.抵押人与抵押权人签订的抵押合同书; 4.非法人企业、组织的房地产抵押,已经其产权部门批准同意; 5.共有房地产已取得其他共有人的同意; 6.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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