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东出资存在瑕疵的情形 |
释义 | 一、股东出资存在瑕疵的情形 股东出资瑕疵的形式如下: 1.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以货币之外的实物出资,尤其是土地房屋或其它办理产权过户的实物,股东没办理过户手续或没有交付实物。 2.约定是以货币出资,但股东要求以实物出资。 3.约定是以特定物出资如土地使用权、房产等,但股东要求替代出资。 4.作为出资的实物或其他非货币财产的价格明显不足。 5.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章程约定或国家规定的品质标准,不具有应有的功能或效用6、交付的标的物存在着第三人的合法权利,影响公司对标的物的占有、使用和处分。 二、股东出资纠纷可以提起诉讼吗 法律网提醒您,股东出资纠纷可以向法院起诉,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三、股东出资未到期可否追加为被执行人 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单个或者部分债权人申请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并以其认缴但未届出资期限的出资承担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一般不应支持。 但是下列情形除外: 1.公司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人民法院穷尽执行措施无财产可供执行,已具备破产原因,但不申请破产的; 2.在公司债务产生后,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或以其他方式延长股东出资期限的。实践中应当通过公开听证程序,双方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依法承担举证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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