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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违章建筑的界定是如何的
释义
    一、违章建筑的界定是如何的
    违章建筑的界定是:占用国有土地、集体土地、过道、马路边、公共绿地内、过道、人行道的建筑物;在拆迁征收范围确定后实施的建筑物;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未按批准范围、内容施工的建筑物;擅自改变使用性质或伪造相关材料骗取许可证建成的建筑物。
    二、对违章建筑强拆犯法吗
    对违章建筑强拆不犯法,违章建筑是可以被拆除的,一般由法院判处强制拆除。如果个人未经批准进行强拆的话是违反法律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三、违章建筑拆迁时有补偿吗
    违章建筑拆迁时没有补偿。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
    [2]《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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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5 6:4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