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产假劳动法规定的工资发放标准 |
释义 | 一、产假劳动法规定的工资发放标准 产假劳动法规定的工资发放标准是: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降低女职工的工资。生育津贴视为女职工的产假工资,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除以30天再乘以产假天数计发。若生育津贴的数额低于女职工工资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二、产假申请必备的资料有哪些 孕妇请产假需要提供的资料如下: 1.判定性质的属性的资料:结婚证、生育证或者准生证; 2.判定假期时间的资料:所有围绕生育前后的医学证明。包括产检、生育、出生证、终止妊娠和医生休息建议书等; 3.其他可能要提供医院的诊断证明、住院证明、体检证明等等;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 三、女职工劳动保护包括哪些方面 女职工劳动保护的主要内容包括四个方面: 1.保护女职工的劳动权利。 2.研究职业因素对女性生理机能的影响。 3.安排女职工从事无害女性生理机能的工作。 4.做好女性生理机能中的劳动保护,即“四期保护”。 引用法条: [1]《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 [2]《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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