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客不缴纳租金,房东能否扣押其物品 |
释义 | 一、房客不缴纳租金,房东能否扣押其物品 租客不交租金不能扣留其财物。房东可以敦促租客履行交租义务,租客经催告一个月未支付租金的,房东可以根据租赁合同中的有关约定条款通过法律手段提起诉讼追究其违约责任,一并有权收回房屋。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七百二十一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 第七百二十二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二、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哪个法院管辖 1.当事人已经约定管辖法院的,以约定的为准; 2.当事人没有约定管辖法院的,通常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三、民法典中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诉讼时效几年 民法典中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诉讼时效是三年。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一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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