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时间到了如何处理 |
释义 | 一、取保候审时间到了如何处理 取保候审时间到了按照如下方式处理: 解除取保候审或变更强制措施。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相关规定的,解除取保候审,同时将保证金退还给嫌疑人。在取保候审到期之前检察院应当作出解除取保候审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并通知公安机关执行。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二、取保候审和缓刑的区别 1.本质不同: (1)取保候审:侦查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提供担保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其不逃避或妨碍侦查,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 (2)缓刑: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 2.机构不同: (1)取保候审: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 (2)缓刑:缓刑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 3.适用条件不同; 4.其它。 ![]() 三、取保候审的条件 法律网提醒您,取保候审需要的条件如下: 1.当事人可能判处管制、拘役的; 2.当事人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 3.当事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的; 4.当事人羁押期限届满,案件还没有办结。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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