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何时能够下发 |
释义 |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何时能够下发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自勘查现场之日起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或者重新检验、鉴定结果确定后五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二、交通事故认定书出来后怎么办 交通事故认定书出来后当事人需要对赔偿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采用申请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方式解决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当事人若对调解结果不服,可以向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 三、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中赔偿范围有哪些 法律网提醒您,发生交通事故经交通部门认定需要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的,具体赔偿要求如下: 1.如果车辆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先由保险公司在承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不足部分由全责一方继续赔偿; 2.保险公司及全责方需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住院护理费、住院伙食费,交通费等; 3.造成伤残的经过伤残鉴定后根据伤残等级确定伤残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赔偿金等; 4.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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