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二手房合同的签署时间应该是什么时候 |
释义 | 一、二手房合同的签署时间应该是什么时候 合同签订的时间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决定,一般而言交定金时就立即签订合同更能保障买房的权益。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二、签订二手房合同注意事项 1.房屋手续是否齐全(查看房产证,土地证,个别地区还有契税证); 2.产权是否明晰无纠纷(是否有抵押,查封,离婚析产,继承,共有权人状况); 3.交易房屋是否在租(须注意:买卖不破租赁); 4.土地情况是否清晰(是否有土地抵押,查封等); 5.市政规划是否影响(是否在动迁红线内); 6.房屋是否合法(不要有违规搭建等,无法办理过户); 7.单位房屋是否侵权(福利分房等); 8.水电气暖物业费用是否拖欠,该房产内户口必须迁移(特别是学区房); 9.中介公司是否违规(选择全国连锁的正规品牌中介机构办理,避免黑心中介吃差价等); 10.合同约定是否明确(违约赔偿责任)。 三、民法典中二手房房屋买卖合同有效期多久 法律网提醒您,房屋买卖合同有效期是指诉讼时效期,二手房买卖产生纠纷后,向人民法院主张权利的时效是3年,所以有效期是三年,从纠纷产生后开始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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