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旷工解除劳动合同时是否需要工会介入调解 |
释义 |
一、旷工解除劳动合同时是否需要工会介入调解 旷工属于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不需要工会介入,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通常用人单位非法解除劳动关系;或者用人单位采取经济裁员方式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等情况时才需要工会介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旷工解除劳动合同程序流程 1.用人单位将解除劳动合同的事实与理由通知工会征求工会的意见; 2.工会提出意见; 3.用人单位研究工会的意见,作出处理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4.用人单位将处理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为其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 5.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 三、企业因员工旷工解除劳动合同需要什么证据 法律网提醒您,在实践中用人单位在这方面的举证一般存在伪造的嫌疑,但是也要看形式,比如指纹考勤,与面部识别考勤,还有签字考勤这几项具有身份性特点的考勤一般是认可的,因为很难修改,即使修改也会被鉴定出来,所以具有一定的可信性,而打卡考勤效力比较低,但是以上考勤都可举证,认定伪造的举证责任在对方,若对方无力举证,则可能被采信。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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