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可抗力真的能免除开发商逾期交房的责任吗 |
释义 |
1、 在《合同法》中,买受人解除合同,应当催告开发商解除合同的权利。开发商催交3个月后仍未交付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也就是说,买受人解除合同的条件是,第一开发商延迟交房;第二开发商被催促;第三开发商3个月后仍未交房。买方解除合同的权利有效期为自通知之日起三个月,一年后,即解除合同的权利有效期为一年。一年内,可随时通知开发商解除合同。如果超过一年,开发商将失去永久终止合同的权利(因严重质量问题等其他原因终止合同的除外)。而且,在买受人取得权利后,开发商有权督促买受人行使权利的,权利的有效期将缩短为3个月。 鉴于上述规定,开发商延迟交房时,无论买受人是否真的准备解除合同,都应在延迟交房后立即发函催促开发商。一是开发商逾期交房时的应对措施;二是催促开发商解除合同后的压力。催促的最好办法是快递等,如果开发商拖延时间太久而不通知,合同能否终止?根据《合同法》和司法解释,这是不可能的,通知是解除合同的前提。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的,解除权的合理行使期限为对方催告后三个月。对方不催告的,撤销权自撤销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撤销权消灭。买受人要求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的,出卖人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造成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合同未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赔偿金计算方法的,可以按照有关主管部门公布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的租金标准确定,也可以由有资质的房地产估价机构在房屋迟延交付使用期间评估确定房子。 如果合同同时规定了违约金和损失赔偿金,则不能同时适用,但可以适用较高的违约金和损失赔偿金。违约金或赔偿损失基本上是对一方因违约造成的损失的赔偿。合同解除后,一方仍将有损失,至少是购房款利息损失,应予以赔偿。因此,可以同时要求解除合同和赔偿违约金。其次,开发商逾期交房要理性。首先要确认开发商的入住条件。居住是普通大众普遍使用的一个概念,一般理解为房屋能够满足水、电、气等居住和使用条件。如果合同规定占有率是交付条件,那么占有率就成为判断是否满足交付条件的标准。一些开发商为了规避违约责任,在房屋达到入住条件前通知购房者入住,这就是俗称的强制交房。买方应审查开发商是否办理了综合验收记录证明(即竣工验收记录表)等资料。因此,应要求开发商出示商品房综合验收记录证明,并提供《商品房质量保证书》、《商品房使用说明书》等资料。否则,购房人有权拒绝接受房屋,后果应由开发商承担。 3。因不可抗力致使开发商不能按时交付房屋的,无条件免除开发商责任。因不可抗力造成开发商延期交付的,视具体情况免除部分或全部逾期交付责任。购房人应当从购房开始就收集、保管认购书、购房合同、开发商书面通知、短信、报纸公告、销售广告、照片、视频、政府有关部门证明等证明材料,以便在维权需要时使用保护。三是开发商解决逾期交房问题。与开发商协商 这种业主可以与其他业主合作维权,与开发商协商。在谈判过程中,要注意维权方式的合法性,不能采取激进的行动,更不能采取遏制等扰乱社会秩序的行动。 2。向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你不能与开发商协调,你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开发商赔偿你的损失。这里我们需要提供购房合同和相关发票证明。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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