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城镇居民能不能买农村的房子 |
释义 |
宅基地使用权主要具有以下四个特征:1、身份:只有具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身份,才能拥有宅基地使用权。 2。免费:农民可以免费获得宅基地使用权。三。限制:农村家庭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理论上,宅基地使用权一旦取得,使用者就可以一直使用。但因自然灾害等原因丧失宅基地使用权的,村民可以通过再分配获得宅基地。虽然我国禁止转让宅基地使用权,但农村村民对宅基地上的房屋拥有所有权,可以自由处分。按照宅基地一体化规则,宅基地使用权虽然本身不能转让,但可以随房转让。村民自愿将房屋转让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其他村民的,根据双方的身份可以认定转让有效。 如果村民将房屋转让给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城镇居民,城镇居民一旦购房,由于双方身份不一致,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将受到侵害,宅基地使用权是一种具有社会福利性质的权利。因此,城镇居民购买农村住房是无效的。但我国《民法通则》第六条规定“民事活动必须遵守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应当遵守国家政策”,就政策而言,城镇居民不购买农民宅基地住房有着坚实的基础。例如,1999年5月6日,国务院办公厅在《关于加强土地出让管理禁止炒作土地的通知》第二条中规定:“农民的房屋不得出售给城镇居民,城镇居民不得占用农民集体土地建房等国土资源部2004年11月2日在《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中规定:“严禁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宅基地,对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或者违法建设的房屋,严禁核发土地使用证,“这样,国家现行政策就是明确反对城镇居民购买农民宅基地房屋。因此,作为城市居民,他们没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资格,没有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如果房屋交易实际上违反了上述土地管理条例规定宅基地使用主体只能是农村村民的规定,则是无效的,侵犯了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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