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登记结婚需要哪些文件和证件 |
释义 | 一、登记结婚需要哪些文件和证件 办理结婚登记所需的证件是如下: 1.居民身份证; 2.户口簿; 3.婚姻状况证明; 4.二寸彩照3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单人彩照3张; 5.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二、结婚登记需要婚检吗 现在登记结婚已经取消强制婚检了,可以直接去婚姻登记处登记领证。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三、登记结婚办理什么手续 登记结婚办理的手续结婚大致可分为申请、审查和登记三个环节。 1.申请,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申请结婚。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2.审查。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进行审查,查明结婚申请是否符合结婚条件,不明之处,应当向当事人询问,必要时,可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3.登记 (1)予以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对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即时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离过婚的,应注销其离婚证。但对中国公民和外国人的登记申请,应在收到申请后一个月内办理登记手续,发给结婚证。涉外婚姻的结婚证须贴有男女双方当事人照片,并加盖办理涉外婚姻登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婚姻登记专用章。 (2)不予登记。法律网提醒您,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申请不予登记的,应当以书面的形式说明理由。当事人认为符合婚姻登记条件而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的,可以依照行政复议法的规定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的,可以按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提起行政诉讼。 引用法条: [1]《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2]《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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