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理二手房购买所需材料清单 |
释义 | 一、办理二手房购买所需材料清单 办理二手房购买所需材料清单为: 二手房购房合同、二手房购房发票、二手房初始登记证、房产证、土地证、房屋平面图、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二手房转移登记申请表。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 二、二手房买卖纠纷的诉讼时效 法律网提醒您,二手房屋买卖纠纷诉讼时效是3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计算,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特殊情况可以申请适当延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三、买卖二手房的程序 买卖二手房的流程: 1.买房人首先要看房,有意向后要确定房屋的产权、产权人和其他必要性情况; 2.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3.当事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和房屋产权证到房屋登记管理部门申请过户登记; 4.房屋登记管理部门对当事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5.房屋登记管理部门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办理过户登记。 引用法条: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一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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