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地产他项权证丢失应如何处理 |
释义 | 一、房地产他项权证丢失应如何处理 房地产他项权证丢失应进行补办: 1.到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的部门提出申请; 2.提交抵押人、抵押权人、抵押合同等材料; 3.出具遗失说明; 4.工作人员查档; 5.工作人员查档并确认属实的,予以补办房屋他项权证。 根据《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的规定,以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房地产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原《房屋所有权证》上作他项权利记载后,由抵押人收执。并向抵押权人颁发《房屋他项权证》。登记机关应当对申请人的申请进行审核。凡权属清楚、证明材料齐全的,应当在受理登记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予以登记,对不予登记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 二、房屋他项权证的内容 法律网提醒您,房屋他项权证内容:载明他项权利人、权利种类(如典权、抵押权等)、权利范围(他项权利的房屋范围)、权利价值(他项权利的契载价格)、权利存续期间(契载期限)、注销日期(他项权利消失的日期),并且在他项权证书也注明这些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九条 房地产抵押,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书办理。 ![]() 三、房屋他项权证和产权证的区别 房产证和他项权证的区别有概念不同,以及还有持有者不同,再者就是赁证不同;房产权是购房者通过交易而获得的房屋所有权证;对于他项权证就是属于通过向银行抵押所需要办理的证件。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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