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情况下可以对劳动合同进行变更 |
释义 | 一、什么情况下可以对劳动合同进行变更 1.在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情况下,双方协商一致的; 2.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的; 3.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完全履行的。不可抗力是指当事人所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自然灾害、意外事故、战争等。;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修改的; 5.劳动者的身体健康状况发生变化、劳动能力丧失或部分丧失、所在岗位与其职业技能不相适应、职业技能提高了一定等级等,造成原劳动合同不能履行或者如果继续履行原合同规定的义务对劳动者明显不公平;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劳动合同主体变更可以申请赔偿吗 劳动合同变更时,劳动者可以要求补偿,但用人单位一般不会同意,这时劳动合同无法变更。 根据《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当合同未到期,单位单方提出变更劳动合同,无法与劳动者达成一致的,劳动合同不得变更,不能视为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单位以此解除劳动合同的,属于单位在劳动合同期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选择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 ![]() 三、劳动合同变更必须要盖章吗 法律网提醒您,劳动合同签订或者变更不是必须要盖章,也可以签字或者按手印。签订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双方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生效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各执一份。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一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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