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侵权民事责任的免责事由都有什么 |
释义 | 一、侵权民事责任的免责事由都有什么 民法典侵权责任编规定的免责事由主要有受害人故意、不可抗力、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等。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损害是因第三人造成的,第三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二、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 法律网提醒您,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如下: 1.损害事实的客观存在。损害是指因一定的行为或事件使民事主体的权利遭受某种不利的影响。权利主体只有 在受损害的情况下才能够请求法律上的救济 2.行为的违法性。指对法律禁止性或命令性规定的违反。除了法律有特别规定之外,行为人只应对自己的违法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3.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作为构成民事责任要件的因果关系指行为人的行为及其物件与损害事实之间所存在的前因后果的必然联系 4.行为人的过错。行为人的过错是行为人在实施违法行为时所具备的心理状态,是构成民事责任的主观要件。 ![]() 三、民事责任可分为哪些类型 民事责任可分为以下类型: 1.根据责任的不同,民事责任可分为合同责任、侵权责任和其他责任; 2.根据民事责任是否具有财产内容,民事责任可分为财产责任和非财产责任; 3.根据承担民事责任的财产范围,民事责任可分为无限责任和有限责任; 4.单方责任和双方责任; 5.根据民事责任主体数量的不同,民事责任可分为单独责任和共同责任; 6.按份责任、连带责任和不真实连带责任; 7.根据责任的构成是否以当事人的过错为要件,民事责任可分为过错责任、无过错责任和公平责任。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