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结婚需要符合哪些基本条件 |
释义 | 一、结婚需要符合哪些基本条件 婚姻法已经失效,可以结婚的条件如下: 1.达到法定婚龄,男性年满22周岁,女性年满20周岁; 2.男女双方结婚是自愿的,无人干涉; 3.男女双方不是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4.没有法律禁止结婚的疾病; 5.双方都无配偶。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二、结婚登记所需证件及材料一览 法律网提醒您,结婚登记需要的材料有: 1.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2.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 3.现役军人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军人证件和部队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4.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等。 ![]() 三、结婚登记的相关程序 结婚登记的相关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当事人均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结婚申请。 2.男女双方当事人需要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法律网提醒您,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男女双方当事人须在婚姻登记人员面前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男女双方当事人提交的相关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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