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法集资罪的追究主体是谁 |
释义 | 一、非法集资罪的追究主体是谁 非法集资的主体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和单位,非法集资是指行为人或者单位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 二、非法集资多少能判死刑 我国非法集资罪最高刑期是无期徒刑,没有死刑。非法集资500万以上,无论是单位犯罪还是个人犯罪,都是属于数额巨大,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集资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非法集资罪的钱能不能追回 法律网提醒您,非法集资的话属于犯罪行为,如果当时已经立案的话应由侦查机关追回还给你,没有立案的话建议先进行报案处理。如果属于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产,应当予以没收。 《刑法》第六十四条,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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