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对已经存放公证处的遗嘱是否可以修改 |
释义 | 一、对已经存放公证处的遗嘱是否可以修改 对已经存放公证处的遗嘱是可以修改,当事人有修改遗嘱的权利。只要当事人自愿,随时可以更改遗嘱,但需要注意的是,因为遗嘱已经公证了,因此,如果立遗嘱人更改遗嘱之后,需要重新进行公证。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二、遗嘱公证要请律师吗 遗嘱公证不一定需要请律师。是否委托律师由遗嘱人自行决定。遗嘱公证指的是公民生前对自己的财产作出安排,并经国家公证机关公证,于死亡时立即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 《遗嘱公证细则》 第四条遗嘱公证由遗嘱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处管辖。 第五条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处所办理。、日。 三、立遗嘱公证处怎么收费的 立遗嘱公证处收费的标准是每件收费150—200元;确认遗嘱效力,每件收费200—300元;证明财产继承,赠与和遗赠,按受益额的2%收取;保管遗产,由双方协商收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四条当事人应当按照规定支付公证费。 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公证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减免公证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四十六条公证费的收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制定。 引用法条: [1]《遗嘱公证细则》第四条 [2]《遗嘱公证细则》第五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四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四十六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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