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办理协议离婚登记手续 |
释义 | 一、如何办理协议离婚登记手续 如下办理协议离婚登记手续: 1.男女双方携带离婚协议和相关证件材料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2.婚姻登记员受理离婚登记申请,分开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 3.查验男女双方的离婚协议和相关证件材料; 4.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完成签名和按指纹,同时应当在离婚协议上现场签名; 5.符合条件的,办理离婚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协议离婚需要多久 法律网提醒您,办理协议离婚手续需要至少三十日。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三、协议离婚的条件 协议离婚条件是: 1.双方婚姻关系合法有效; 2.当事人应当基于真实意思表示,就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等相关事项达成一致,并订立书面离婚协议; 3.当事人亲自提出离婚登记申请; 4.经过三十天离婚冷静期,且双方亲自领取离婚证。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引用法条: [1]《婚姻登记条例》第一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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