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故意伤人导致轻伤怎么赔偿 |
释义 | 一、故意伤人导致轻伤怎么赔偿 故意伤害致人轻伤赔偿标准: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进行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4.其他的费用也是各自的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二、故意伤害行为如何认定 法律网提醒您,故意伤害行为认定如下: 1.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权。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 3.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已满14周岁末满16周岁的自然人有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行为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4.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 三、故意伤害罪追诉期是多久 故意伤害追诉期是多久需根据具体伤害程度认定。当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时,由于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不再追诉;当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时,经过二十年。 《刑法》第八十七条,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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