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女方可以主张什么财产分割 |
释义 | 一、离婚女方可以主张什么财产分割 离婚女方可以主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1.属于男方个人财产的,女方无权分割; 2.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离婚后财产分割诉讼费收费标准 离婚后财产分割诉讼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申请费等费用。其中,法律网提醒您,案件受理费的收费标准按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分段按比例缴纳。如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六条的规定,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 三、离婚财产分割诉讼的审理期限 离婚财产分割诉讼需要三个月或六个月长时间。但有特殊情况的,可以延长六个月。即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认定六个月审理期限不足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引用法条: [1]《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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