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和婚姻无效的区别讲解 |
释义 | 一、离婚和婚姻无效的区别讲解 离婚和婚姻无效的区别如下: 1.两者的性质和原因不同。婚姻无效是对违法婚姻关系的处理和制裁,婚姻无效的原因在结婚之前或之时就存在;离婚是对合法婚姻关系的解除,离婚原因一般发生在结婚之后。 2.两者的请求权主体不同。离婚的请求权只能由当事人本人行使,其他任何第三人无权代理。而无效婚姻的请求权,除由当事人双方或一方本人行使外,还可以由利害关系人和有关机关行使。 3.请求权行使的时间不同。离婚请求权只能在双方当事人生存其间行使,如当事人一方死亡,另一方不能提出离婚。而婚姻无效的请求权既可在当事人双方生存期间行使,也可在当事人双方或一方死亡后行使(只要没有超过法定的请求期限)。 4.两者的程序不同。 5.两者的法律后果不同。 二、无效婚姻的情形有哪些 无效婚姻的情形有: 1.男方没有年满二十二周岁,女方没有年满二十周岁; 2.男女双方不是自愿结婚的,一方或者双方结婚时被胁迫、被欺诈; 3.男女双方是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婚姻无效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 三、无效婚姻判决多久生效? 无效婚姻判决一经作出,即生效。我国法律关于婚姻效力的判决采取一审终审制。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可以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另行制作调解书。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不服的,当事人可以上诉。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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