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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强制执行期限内未处理怎么办
释义
    一、强制执行期限内未处理怎么办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二、强制执行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法律网提醒您,强制执行需要准备的材料:
    1.执行申请书。由申请执行人签字或盖章。
    2.生效法律文书原件。
    3.执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公民个人申请的,应当提交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4.申请人不能亲自到法院申请执行,需委托代理人代为其申请执行的,应出具授权委托书。
    5.法律文书的生效证明。属本院判决、调解、裁定的,应由经办法官或书记员签字证明已经生效。
    6.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清单。
    
    三、强制执行申请书内容
    强制执行申请书包括以下内容:
    1.申请人信息,包括姓名,年龄,住址,联系方式;
    2.被申请人信息,包括姓名,年龄,住址,联系方式;
    3.申请执行依据,如xxx民事判决书;
    4.申请请求,如申请强制执行被申请人履行债务;
    5.事实与理由;
    6.落款,申请法院、申请人、日期等。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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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4 17:44: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