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理房屋产权继承需要走的程序有什么 |
释义 | 一、办理房屋产权继承需要走的程序有什么 办理房屋产权继承需要走的程序如下: 1.携带身份证明、遗嘱等资料到公证处办理公证; 2.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3.提交登记申请书,遗嘱,公证书等材料; 4.符合登记条件的,按照程序进行变更登记。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的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二、办理房屋产权证费用是多少 1.契税:1997年10月1日前签署合同的按 6% 收取; (1)1999年7月30日前签署合同的按 3% 收取; (2)1999年8月1日后签署合同的建筑面积在144/㎡(含本数)以下,且套内建筑面积在120/㎡(含本数)以下,且成交单价低于4600元/㎡,且小区容积率在1.0(含本数)以上,符合以上全部条件的按1.5%,有任何一条件不符则3%。 2.劳务费 :3元/㎡ 3.登记费:100㎡以下的按90元/宗收取; (1)100-200㎡的按100元/宗收取; (2)每增100㎡加收10元; 4.测绘费:50㎡以下的按80元/宗收取; (1)50-100㎡的按120元/宗收取; (2)101-200㎡的按160元/宗收取; (3)201-300㎡的按200元/宗收取; 5.印花税:0.03%. ![]() 三、房屋办理过户手续需要多长时间 房屋办理过户手续需要30天左右。买卖双方无贷款:买卖双方约定一个合同签订日期;一般合同签订后的三个工作日内,买房将首付款支付给卖方;并约定一个房产进交易中心的时间。进交易中心的当天,买房支付卖方除尾款以外所有的房款。20个工作日后,领取新的房产证。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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