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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婚姻无效案件证明所需材料
释义
    一、婚姻无效案件证明所需材料
    证明无效婚姻关系,当事人需要出具以下证据:
    1.证明一方有重婚的证据;
    2.证据夫妻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证据;
    3.证明一方或者双方未到法定婚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二、婚姻无效后财产怎么分
    法律网提醒您,无效婚姻财产应当依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进行分割,对于无过错方可以适当的多分部分财产,对有过错的当事人则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体的分割份额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者是由法院判决。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三、婚姻无效宣判多久
    婚姻无效宣判期限要依据审理的程序而定,如果是普通程序的,要在六个月内宣判,简易程序的三个月内宣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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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5 5:57: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