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民工保证金该如何交纳 |
释义 | 一、农民工保证金该如何交纳 农民工保证金该如下交纳:本市注册的二级以上施工总承包企业、一级专业承包企业和外地进津建筑业企业由市施工队伍管理站统一收取;然后企业持缴款通知到保证金账户所在银行足额缴纳保证金、企业签署关于保证金管理和使用的书面承诺书、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施管站开具保证金收据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存凭证》。 二、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怎么样投诉 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进行投诉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机进行。在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下,要先和用人单位协商,如果协商无法解决,则可以通过以下法律途径来解决: 1.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 2.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3.通过诉讼途径解决。这又分三种情况:一是针对劳动纠纷案件,经劳动仲裁后任何一方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二是经仲裁后都服从,劳动仲裁裁决生效后,用人单位不执行的,农民工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三是属于劳务欠款类的可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三、农民工工资有诉讼时效的规定吗 农民工工资有诉讼时效的规定。 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有诉讼时效。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诉仲裁不受一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而劳动关系终止的,则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法律网提醒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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