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律认定家庭暴力怎么处理 |
释义 | 一、法律认定家庭暴力怎么处理 法律认定家庭暴力的处理方式如下: 1.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 2.加害人受到治安处罚、或者是刑事处罚;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反家庭暴力法》第十六条家庭暴力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 告诫书应当包括加害人的身份信息、家庭暴力的事实陈述、禁止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等内容。 第十七条公安机关应当将告诫书送交加害人、受害人,并通知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公安派出所应当对收到告诫书的加害人、受害人进行查访,监督加害人不再实施家庭暴力。 《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三条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家庭暴力的类型具体有哪些 家庭暴力的类型具体如下: 1.身体暴力。加害人对受害者身体各部位的攻击行为; 2.精神暴力。侮辱谩骂、限制人身自由等; 3.性暴力。加害人攻击受害者性别部位,强迫受害者发生性关系或强迫与他人发生性关系等; 4.经济控制。加害人限制或控制受害者的财产决定权和使用权,包括限制或控制受害者用钱的时间、式数量,限制受害者对物品、住房等的使用。害。 ![]() 三、家暴如何留下证据证明 1.在遭遇家庭暴力时,应及时请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联组织、庇护所及所在单位、组织进行制止、劝阻、调解,相应机构制作的书面材料可以作为证据提交; 2.公安机关的出警记录、询问笔录; 3.证人证言。两人以上的证人证言; 4.视听资料。通过电子设备记录的各种视听资料; 5.书面证据。加害人在诉讼前出于愧疚、维持婚姻关系等原因向受害方出具的《悔过书》、《保证书》等可以作为书面证据直接向法院提交。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一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一十七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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