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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办理不动产权证书需要哪些材料
释义
    一、办理不动产权证书需要哪些材料
    办理不动产权证所需提供以下材料:
    1.盖章的申请表;
    2.房屋买卖合同;
    3.签订预售合同的买卖双方关于房号、房屋实测面积和房价结算的确认书;
    4.测绘表、房屋登记表、分户平面图两份;
    5.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
    6.契税完税或减凭证;
    7.购房者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
    8.房屋共有的提交共有协议;
    9.银行的提前还贷证明。
    二、不动产权证办理流程是什么
    不动产权证办理流程如下:
    1.申请人到不动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权籍调查;
    2.递交申请材料;
    3.属地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初审后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审核;
    4.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核准并将登记事项记载于登记簿;
    5.申请人到不动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窗口领取《不动产权证书》。
    
    三、不动产证丢失怎么办
    法律网提醒您,可以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补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不动产权利人申请补发的,由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其门户网站上刊发不动产权利人的遗失、灭失声明15个工作日后,予以补发。
    不动产登记机构补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的,应当将补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的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并在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上注明“补发”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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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4 5:57: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