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房屋拆除的相关政策有哪些 |
释义 | 一、农村房屋拆除的相关政策有哪些 1.如果审查时发现以下五类房屋需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拆除,具体如下: (1)无人继承的房屋; (2)因为搬迁空出来的房屋; (3)违规建房的,比如说在耕地上建房等; (4)无人管理的房屋; (5)有偿退出宅基地或者纳入征地拆迁,在拿到合理补偿后的房屋。 2.如果有以下现象,不给予修建住房: (1)随便占用耕地乱盖乱建的; (2)建房不经过审批的; (3)建房不符合房地规划要求的; (4)不具备宅基地使用权的。所以如果想要拆房建房需要提出申请,然后经过相关部门审核、审批,通过之后并且取得相关的建房证件以及手续才可以建房。如果是不按规定流程申请直接盖房的都是可以按照违章建筑进行强制拆除的。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二、农村旧房拆除地基归谁所有 宅基地的所有权不管什么时候都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法律网提醒您,已经拆除住房的宅基地使用权问题,根据《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的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但村民拥有新的宅基地的,其老宅基地使用权因市政府登记造册,该户仍然可以临时种植使用。 三、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政策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2]《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一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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