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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强制措施与刑罚行政处罚的区别有哪些
释义
    一、强制措施与刑罚行政处罚的区别有哪些
    强制措施和刑罚行政处罚的区别是:
    1.法律性质不同。强制措施属于程序保全性的预防性措施。而管制、拘役、徒刑等刑罚属于实体性强制,具有惩罚性。
    2.适用的目的不同。
    3.适用对象不同。
    4.适用法律依据不同。
    5.适用机关不完全相同。
    6.适用阶段不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二、强制措施的种类有哪些
    法律网提醒您,强制措施的种类有:
    1.拘传;
    2.取保候审;
    3.监视居住;
    4.拘留;
    5.逮捕。
    
    三、实施强制措施的期限是多久
    实施强制措施的期限:
    1.如果实施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最长不超过十二个月;
    2.如果实施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最长不超过六个月;
    3.如果实施拘传的强制措施的,最长不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的,不超过二十四小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
    第一百一十九条
    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
    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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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5 19:23: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