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谁评定伤残等级是什么 |
释义 | 一、交通事故谁评定伤残等级是什么 交通事故中当事人的伤残等级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鉴定机构可以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派、委托,也可以由当事人自行委托。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由具有资质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四十九条 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对交通肇事逃逸车辆的检验、鉴定自查获肇事嫌疑车辆之日起三日内委托。 对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对精神疾病的鉴定,由具有精神病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 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流程是怎样的 1.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应当立即拨打122报警电话,请交警到达现场; 2.交警到达现场后进行现场处置、现场调查,如果肇事者逃逸的,未查获者,自查获之日起10日内,由公安机关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查获的,由当事人书面申请,10日内由公安机关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3.交警到达现场后进行现场处置、现场调查,如果肇事者未逃逸的,不需要检验、鉴定的,10日内由公安机关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需要鉴定的,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3日内检验、鉴定,检验、鉴定应当在20日内完成,检验、鉴定超过时限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且最长不超过60日。由交通管理部门将结论交给当事人; 4.当事人对交通管理部门的结论服从的,由公安机关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当事人不服从交通管理部门的结论的,3日内申请重新鉴定,由公安机关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如果当事人还不服,则3日内申请复核,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要么维持原决定,要么责令重新调查、认定,由原办案单位在10日内出具新认定书。 ![]() 三、交通事故伤残评定时间为多久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时间是三十日。法律网提醒您,超过三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当事人对伤残鉴定不服的,可在接到鉴定书后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伤残鉴定委员会申请重新鉴定。 引用法条: [1]《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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