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诉讼律师费是怎么收取的 |
释义 | 一、行政诉讼律师费是怎么收取的 行政诉讼律师费的收取如下: 1.计时收费,200-3000元/小时。 2.不涉及财产的行政诉讼:3000-20000元/件; 3.涉及财产的行政诉讼收费标准:在收取基础费用1000-8000元的基础上再按其争议标的额分段按比例累加计算收取: (1)5万元(含5万元)以下:免加收 (2)5万-10万(含10万元):8% (3)10万-50万(含50万元):5% (4)50万-100万(含100万元):4% (5)100万-500万(含500万元):3% (6)500万-1000万(含1000万元):2% (7)1000万-5000万(含5000万元):1% (8)5000万元以上:0.5%。 二、行政诉讼的立案条件 法律网提醒您,行政案件立案应满足以下条件; 1.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4.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三、行政诉讼的审理期限 1.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2.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行政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审结。 3.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当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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