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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行政诉讼律师费是怎么收取的
释义
    一、行政诉讼律师费是怎么收取的
    行政诉讼律师费的收取如下:
    1.计时收费,200-3000元/小时。
    2.不涉及财产的行政诉讼:3000-20000元/件;
    3.涉及财产的行政诉讼收费标准:在收取基础费用1000-8000元的基础上再按其争议标的额分段按比例累加计算收取:
    (1)5万元(含5万元)以下:免加收
    (2)5万-10万(含10万元):8%
    (3)10万-50万(含50万元):5%
    (4)50万-100万(含100万元):4%
    (5)100万-500万(含500万元):3%
    (6)500万-1000万(含1000万元):2%
    (7)1000万-5000万(含5000万元):1%
    (8)5000万元以上:0.5%。
    二、行政诉讼的立案条件
    法律网提醒您,行政案件立案应满足以下条件;
    1.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4.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三、行政诉讼的审理期限
    1.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2.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行政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审结。
    3.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当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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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7 1:05: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