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犯罪嫌疑人哪些情况下不能取保候审 |
释义 | 一、犯罪嫌疑人哪些情况下不能取保候审 以下情形不能取保候审: 1.严重危害社会治安或其他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犯罪嫌疑人。 2.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 3.自伤、自残方法逃避侦查的。 4.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暴力犯罪,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二、取保候审的方式有什么 法律网提醒您,取保候审有保证人保证和保证金保证两种方式。取保候审,是指侦查、起诉和审判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对被刑事追诉而又未被刑事羁押之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以保证随传随到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 ![]() 三、申请取保候审的流程怎么走 申请取保候审主要有三种方式,不同方式有不同的程序。 第一种是在拘留期间撰写《取保候审申请书》向公安机关提出。 第二种是在逮捕之前向检察院提出。这种情况下,需要撰写《不予批准逮捕法律意见书》,附上相应证据材料提交到检察院并和工作人员沟通。 这种情况并非严格意义上的取保候审,只是结果等同于取保候审,并且效果比第一种方式要好得多。 第三种是在嫌疑人被逮捕后至法院判决生效前,向办案机关提出《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书》,要求变更为取保候审。 这种情况也不是取保候审,我们称之为羁押必要性审查,但是如果辩护意见被采纳,结果就是取保候审。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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