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的起诉案由是什么 |
释义 | 一、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的起诉案由是什么 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的起诉案由主要是违反合同约定的案由。因不可抗力、一方拒绝履行和其它原因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而最终违反了合同约定是买卖合同纠纷的案由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二、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 法律网提醒您,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是是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特殊情形除外。特殊情形按照法定特殊情况对待。 ![]() 三、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的诉讼费谁承担 买卖合同纠纷诉讼费一般由败诉方承担。如果双方协商一致的,按照双方协商的结果执行。如果案件本身就是与财产有关,法院将会按照比例进行分配,双方分别承担一定比例的诉讼费。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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