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般房屋质量纠纷怎么处理 |
释义 | 一、一般房屋质量纠纷怎么处理 一般房屋质量纠纷如下处理: 一般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诉讼的方式解决。具体的处理方式以实际情况来定。如果是开发商交付的房屋出现严重质量问题,不能居住,则可以解除购房合同,要求赔偿损失。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保修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二、房产质量纠纷诉讼时效 法律网提醒您,房产纠纷起诉时效是三年。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房屋质量纠纷的种类 1.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所谓"不合格",应指房屋未能通过验收或经核验被认定为不符合质量要求,如:地基、承重墙等,这些部位出现结构性迸裂、倾斜、坍塌等问题,应当视为主体结构存在问题。 2.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质量问题。这是指由于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买受人享用房屋的正常使用功能和用途的情形。如不能正常供水供电等。 3.其他质量问题。如房屋渗水、地面空鼓、墙皮脱落等。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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