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离婚的条件及限制有哪些
释义
    一、离婚的条件及限制有哪些
    对于诉讼离婚的条件为:
    1.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
    2.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4.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5.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6.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对于协议离婚的条件为:
    1.协议离婚的男女双方须有合法的夫妻身份;
    2.协议离婚的双方当事人须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3.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
    4.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民法典对离婚有如下限制:
    1.女方哺乳期内,除有法定情形外,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2.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
    3.协议离婚,必须订立书面离婚协议,且经过三十天离婚冷静期,判决离婚,必须经调解无效,且双方感情破裂;
    4.其他限制。
    二、法院判决离婚后对方财产不给怎么办
    法律网提醒您,法院判决离婚后对方财产不给办法是协商或者申请强制执行。离婚判决后不给付离婚财产的情况下,当事人可再次协商,请求按生效裁判执行相关义务,若被执行人拒不执行的,则当事人可直接持生效裁判申请人民法院就被执行人的个人财产予以强制执行。
    
    三、协议离婚孩子的抚养权归谁
    协议离婚孩子抚养权归属:
    1.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一般归母亲直接抚养;
    2.已满两周岁的,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确认归属;
    3.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在前述基础上,还应当考虑子女意愿确认抚养权。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15 10:5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