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疗纠纷解决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
释义 | 一、医疗纠纷解决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解决医疗纠纷的基本原则: 1.坚持不以医疗事故鉴定为前置的原则,医疗纠纷不同于医疗事故,不以鉴定为前提; 2.医患双方地位平等原则,我国民法中规定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3.坚持过错原则,双方当事人依照其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条 处理医疗事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明确、处理恰当。 二、如何应对医疗纠纷的解决方案 1.医疗纠纷的双方可以自愿协商; 2.医疗纠纷的一方或双方可以申请人民调解; 3.申请行政调解; 4.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途径。 医患双方选择协商解决医疗纠纷的,应当在专门场所协商,不得影响正常医疗秩序。医患双方人数较多的,应当推举代表进行协商,每方代表人数不超过5人。 协商解决医疗纠纷应当坚持自愿、合法、平等的原则,尊重当事人的权利,尊重客观事实。医患双方应当文明、理性表达意见和要求,不得有违法行为。协商确定赔付金额应当以事实为依据,防止畸高或者畸低。对分歧较大或者索赔数额较高的医疗纠纷,鼓励医患双方通过人民调解的途径解决。 ![]() 三、医疗纠纷鉴定标准有哪些 法律网提醒您,医疗纠纷鉴定标准有如下: 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 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 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具体分级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引用法条: [1]《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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