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两次绝收法院传票会怎么样 |
释义 | 两次绝收法院传票会怎么样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过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如果经合法传唤无故不出庭,可以缺席判决。 《民事诉讼法》: 第八十六条 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 第九十二条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根据以上内容的相关回答可以得出,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法律咨询网相关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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