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回迁房的交房流程详解 |
释义 | 一、回迁房的交房流程详解 1.交房通知 开发商以书面形式通知回迁户在约定时间内对回迁房进行验收交接。一般约定的交房时间是在通知书寄出30天内,所以,回迁户必须在这段时间内去办理交房手续。 2.验收 回迁户按照当初征收原房屋时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中的约定,对房屋工程质量及配套设施进行验收,并做好相应记录,同时,要对房屋产权进行核验。 3.开发商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根据相关法规,即使是回迁房,在交房时,开发商一样要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该法规规定,《住宅质量保证书》是开发商对赔给回迁户住宅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开发商应当按《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保修责任。开发商不提供的,回迁户可以拒签房屋交接书。 4.签署房屋交接书,回迁户在验。 二、回迁房属于什么性质的房子 回迁房属于拆迁优惠房。 回迁房是依照国家方针出售的,在拆迁的过程当中可以享受到一定程度的优惠方针,而没有完整产权或者只有回迁合同的回迁房是无法满足销售条件而上市,也无法进行贷款,而且还存在部分小产权房子,不能享用商品房的权力。回迁房就是发展商征收土地时,赔给回迁户的房子;回迁房的概念源于拆迁,这是中国特殊的拆迁政策的产物。 ![]() 三、回迁房买卖合同如何签订才有效 只要买卖双方是经协商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系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合同内容并未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或社会公共利益,该房屋买卖合同应为合法有效。 法律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二百一十五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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