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乏军兴 |
释义 | 中国古代罪名,即耽误军用物资的征集调拨,又称“乏兴”。官府征集物资叫兴。初见于《尚书·费誓》,汉制乏军兴至腰斩。唐宋律《擅兴律·乏军兴》条:“诸乏军兴者斩;故失罪等。”所谓故失,指“充使命告报军期而违限废事者”,与乏军兴处罚相等。明清律《兵律军政门·失误军事》条无“乏军兴”字样,但规定凡临军征讨,应合供给军器行粮草料,违期不完者,官吏各杖一百,罪坐所由,若临敌缺乏,及领兵官已承调遣,不依期进兵策应,若承差告报军期而违限,因而失误军机者,并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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